“幽灵外卖”,要凉了!

法治日报 10-18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聚焦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

外卖行业蓬勃发展的背后,“幽灵外卖”也暗藏风险:商家证照信息不实、加工环境隐蔽难察、后厨卫生状况堪忧,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也侵蚀着整个网络餐饮行业的公信力。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此次《规定》中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多项措施,通过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管漏洞,增强了网络餐饮的“透明度”,让消费者的选择更加放心。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治理非一日之功,此次《规定》的起草迈出了坚实一步。我们期待,通过这一制度的完善与实施,能够有效整治网络餐饮服务中的食品安全隐患,重塑消费者对线上订餐的信任。当每一份外卖都能追溯到可靠的源头,当每一个后厨都能经得起“阳光”的检验,当平台、商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真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杨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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