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套!临沂这一保障性租赁住房启动配租工作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5:34 1279

为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137号)、《临沂市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管理暂行办法》(临建发〔2025〕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近日,费县城开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启动配租工作,48套现房房源虚位以待,为符合条件的群体带来住房保障新机遇。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一)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且无自有住房(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二)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

(三)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6年。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1个月前向项目经营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签订续租合同。

(四)租赁管理。承租人提前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整月收取,剩余租期的租金予以退还。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承租人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清退。房屋不得转租、出借或改变用途,对于违反相关要求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二、配租房源相关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位于城开悦府项目6#楼(费县探沂镇兴业路与G327交会处东南角),共48套(现房)。

1.产权单位: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2.户型面积:87.29㎡-115.21㎡(见附件1)。

3.主房配租均价:6.41元/㎡/月(具体配租价格见附件1)。

4.项目经营管理机构:临沂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

5.物业服务

(1)物业公司:山东现代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物业费标准:1.5元/㎡/月。

6.交付日期: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三、申请租赁条件

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含离异、丧偶)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不带子女人员。每个申请人只能租赁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申请人应至少1人在临沂市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身申请人应在临沂市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家庭申请人(含所有家庭成员)或单身申请人在费县无自有住房(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产)。

3.家庭申请人(含所有家庭成员)或单身申请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时未承租公租房、人才公寓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四、申请资料

需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承诺)、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证明材料。

五、申请租赁时间、方式及咨询电话

1.申请租赁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2月31日。

2.申请租赁方式:申请人到费县探沂镇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08房间(探沂镇探沂工业园石田庄村北),现场提交申请资料。(8:30-12:00,13:30-17:00)

3.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0539-5618166

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9-5798115

六、申请租赁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资料,签署诚信租赁承诺和同意查询书。

(二)资格审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程序;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驳回补充相关材料。

(三)实施选房。审核合格人员按照以下类别顺序依次选房,选完为止:

①在本县区工作生活的申请人。选房次序按照摇号排序。

②其他人员。选房次序按照摇号排序。

(四)签订合同。申请人应在选房结束后15日内,与项目经营管理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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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主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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